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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业务部

Bankruptcy Liquidation Business Department

法制盛邦参与众多内资及外资企业的清算与破产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和酒店业等,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07年12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审,法制盛邦在全部入围机构管理人中以最高综合评分成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第一批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破产与清算业务团队的资质与业绩得到充分肯定。法制盛邦接受法院指定多次担任大型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的机构管理人,并安排一批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办理案件办理,受到各级部门与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破产清算业务部业务范围

  • 担任企业、公司破产清算事务法律顾问

    担任破产债权人法律顾问

  • 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

    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清算组对企业、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 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委托进行清算

    接受内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委托进行自主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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