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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2816680
宋健刚
普通刑事案件 | 建设工程 | 民事 | 企业与公司
教育背景
大学本科
工作经历
1971年2月1日至1989年12月1日在广东地质工程勘察院担任工程师;
1987年1月1号到2000年12月30日在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
1989年12月1日到2000年4月30日在广东省地质矿产局政法处担任副处长,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兼复议专员;
2000年5月1日到2000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担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2001年1月1日到2002年5月1日在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
2002年5月1日至今在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
主要业绩
宋健刚律师多年来承接民事领域中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及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件160多宗,矿产资源和土地权益民事与行政纠纷案件70多宗。
在刑事领域虽然承办案件不多,但对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职务犯罪均有较成功的辩护个案。
所承办的诉讼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结果得到委托方的滿意和认可。
此外,能多年受聘担任广东省矿业协会、湖南建工集团广州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论著
参与编写出版《地矿行政法制实务》一书
荣誉奖项
两次获得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奖励
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