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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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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 | 法制盛邦第四党支部选举结果获批复同意
2026年3月11日,中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第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在本所多功能会议室召开。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会议议程,本次会议应到会党员28名,实到23名,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由王俊生同志主持,大会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拉开帷幕,全体党员起立奏唱国歌。王俊生同志代表第四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向全体党员报告支部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围绕政治学习活动开展、组织制度落实、党建活动形式创新三个方面展开,相关报告经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接着,纪委委员陈辰同志宣读《关于同意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党委召开党员大会的批复》(穗律党〔2025〕347号)。
随后,第四党支部4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集体亮相,并做简短自我介绍,围绕党员工作与党务经验进行竞选演讲。
王俊生同志作为大会主持人,宣读介绍《中国共产党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草案)》,经大会讨论及审议,全体党员表决通过了以上两个文件。
按照无记名投票方式,经监票人邓伟,计票人柴华英、林洁巧监票计票,大会差额选举出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林碧锋同志、李子龙同志、黄雪莹同志当选为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林碧锋同志当选为第四党支部书记。
会上,党委监督指导员杨瑞华同志对本次第四党支部选举大会的圆满举行表示祝贺,并对第四党支部的全体党员提出殷切期望。杨瑞华同志表示2026年正值建党105周年、“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律所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筹备之年,党支部及各党员同志应抓住机遇,积极作为。借此,她对支部未来发展提出三点期望和要求:一是要积极、大胆开展支部工作,以党建促所建;二是要争取成为法制盛邦党支部当中的模范与标杆;三是要大力支持支部工作,争优创先。
近日,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第四、第五、第七党支部选举结果的批复》(穗律党〔2026〕114号),同意以上选举结果。接下来,法制盛邦第四党支部将在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带领下,严格遵循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支部各项工作。同时,紧密围绕律所发展大局,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律所高质量发展,努力将第四党支部建设成为法制盛邦党支部中的模范与标杆,为律所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顺利筹备和实施贡献支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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