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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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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盛邦南芳律师为广州律师学院第52、53期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
2018年7月27日上午、30日上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法刑辩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南芳到广州市律师协会,先后为广州律师学院第52、53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约400名实习律师讲课,从上午9点至12点,与大家一起分享了南芳律师执业19年的刑事辩护经验
2018年7月27日上午、30日上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法刑辩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南芳到广州市律师协会,先后为广州律师学院第52、53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约400名实习律师讲课,从上午9点至12点,与大家一起分享了南芳律师执业19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授课的内容分别为“刑事辩护技巧分享”与“辩护律师会见技巧与刑事案件风险防范”。
【授课现场】
为了更好地调动大家课堂上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南芳律师为每位回答问题的同学都精心准备了礼品——刑事辩护的艺术(北大法学院陈瑞华教授亲笔签名版)。
【南芳律师授课】
授课开始时,南芳律师通过为大家讲述一个程序辩护的成功案例——周立波藏毒、非法持枪案(本案经历10次开庭,因警察搜查程序不合法,依法排除了从周立波车上搜查出来的毒品和枪支,最终周立波被宣告无罪),让大家感受程序辩护的魅力。
【南芳律师授课】
在“刑事辩护技巧分享”中,南芳律师重点讲述了五种辩护类型中的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程序辩护,结合了多个亲自办理的案例,如涉嫌某被告人盗窃35万元,三次开庭后检察院撤诉、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告人被无罪释放;如诈骗罪成功辩护为非法行医罪;如成功申请检察院排除刑讯逼供所得非法证据等案,生动形象的为大家诠释了如何运用辩护技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程序辩护中,南芳律师还为大家讲述了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对线索材料的把握,即辩护律师在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时,有义务提供线索或材料;
二、录音录像的使用问题,即录音录像属于证据,当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不一致的,以完整的同步录音录像为准;
三、被告人的“重复自白”如何看待以及不排除的例外情况。
【第52期学员发言】
在“辩护律师会见技巧与刑事案件风险防范”中,南芳律师讲述了我国律师会见权行使的变化及现状,并结合其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会见障碍,就如何解决“会见难”,为大家提供了排除障碍的思路。同时,南律师还从律师会见的四个基本目的、律师应如何会见、开庭前的会见(庭前辅导)和刑事案件风险防范四大方面进行了精彩分享。
【第53期学员发言】
从第30期到第53期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班,南芳律师已为4600余名实习律师授课。虽然授课的主题没有变,但是每当有最新的刑事法律规定或者有意义的案例,南芳律师都会把它们融入课程当中,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到实用的办案技巧。“让学员少走弯路”“规范办案,防范风险”是南芳律师授课的初衷。
【南芳律师授课】
课后,不少实习律师主动与南律师交流,并表示南律师的授课方式生动形象、简单易懂,授课内容实用性强,满满的三个小时都是干货,让他们收获不少。
【学员们与南芳律师课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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