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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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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盛邦动态 | 本所通过中国证监会证券法律业务资质备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成立于1983年8月8日,原名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是首家经司法部批准的“着重办理涉外经济贸易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也是国内最早从事金融和证券法律业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成立于1983年8月8日,原名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是首家经司法部批准的“着重办理涉外经济贸易法律事务”的律师执业机构,也是国内最早从事金融和证券法律业务的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所制定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工作规程》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内核制度,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2021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了本所的证券法律服务备案,并在其官网进行了公示,至此本所正式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工作。

 

备案完成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继续为现有客户和新客户的如下证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制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及上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及上市;

(三)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及股份回购;

(四)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及分拆;

(五)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交易;

(七)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包括后续增发股份);

(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附:截至2021年11月19日,本所证券法律业务备案律师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吴  翔、杨瑞华、张锡海、招嘉泳、黄昌赣、李静瑜、邓少军、梁治烈、李家伟、陈必成、王华金、李秋萍、林碧锋、孙亚博、吴电平、陆龙波、李立华、王彦波、祁雪君、郑弼升、刘  辉、邓雪萍、梁居峰、丁  玢

 

 本所将在取得证券法律业务资质备案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各类证券法律服务的执业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未来,法制盛邦律师将一如既往地深耕资本法律服务市场,严格遵守证监会的各项政策规定,继续为各类客户提供多领域、全方位深层次、优质高效的证券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