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2025

-

01

时事热评丨从海外TikTok用户涌入小红书事件简析境外艺人在我国开展直播的常见法律问题


2025年1月19日,受美国政府决策影响,TikTok在美国境内停止服务。次日,特朗普总统宣布就职,TikTok在美国的服务得以恢复。而在TikTok正式停服的前几日,众多美国用户纷纷开通国内的小红书平台账号,并自嘲为“TikTok难民”,引起国内网友热议。对于这些“TikTok难民”,TikTok在美国的停服无疑是一场虚惊。然而,这一事件也让大量美国用户首次接触到了中国的自媒体平台。或许,其中一部分“TikTok难民”会决定长期留在小红书,并开始进行商业直播活动,这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接下来,本文将对从境外艺人在我国开展直播的视角,对这一现象进行简要的分析和讨论。

一、开展直播的资质申请及备案

在我国,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于境内从事网络表演的艺人,仅需完成实名注册并符合相应直播平台的规则即可开展直播演艺活动。但境外艺人因身份的特殊性,如需在我国境内开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还需向我国的文化部提出申请并备案,在未获得批准前,境外艺人不得开通表演频道或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

法律规定:《文化部关于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为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表演者(以下简称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并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的,应当于开通网络表演频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为境内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的,应当于表演者开展表演活动之日起10日内,将表演频道信息向文化部备案。

二、工作签证与就业许可

境外艺人在我国境内自媒体平台直播,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表演等活动,不论是以签约平台的形式、签约MCN机构的形式、受雇于国内企业或是以个人形式开展直播等,均属于在中国境内工作,必须依法取得工作签证和相关就业许可。若境外艺人未取得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进行直播,将面临被依法遣返、罚款等处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直播内容审查与合规性

境外艺人在直播过程中,其内容不得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违法违规信息。同时,也不能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虚假信息等不良内容。境外艺人违反相关规定,直播平台和外国艺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境外艺人演艺的形式为直播带货,还不得存在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通知》全文。

四、直播内容的著作权保护

境外艺人在直播过程中,其内容不得侵害他人作品的著作权。在网络上发布的短视频或者直播形成的画面,如系通过特定拍摄手法、表现形式等来体现了个性化的表达,那么即构成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在直播领域,常见的著作权侵权形式主要表现在:未经著作权人的允许使用音乐、影视片段、图片、文字作品、短视频、直播画面等,或者擅自模仿抄袭他人原创的视听作品。境外艺人若在直播中实施了上述行为,则可能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相反,如果境外艺人依法享有以上类型的作品,被他人侵权时亦可依法提起维权。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五、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外籍艺人在中国境内通过自媒体平台直播获得的收入,无论是工资报酬、佣金、粉丝打赏还是其他形式的服务费,均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外国艺人未按照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将面临税务机关的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处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法律适用冲突及管辖权争议

境外艺人在小红书上直播引发的法律纠纷,可能涉及中国和外国的法律适用问题。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中国和外国的法律对侵权的认定和赔偿标准可能不同。当出现法律纠纷时,确定管辖权也是一个关键问题。中国和外国的法院可能都对某些案件具有管辖权,这可能导致管辖权的冲突和争议。例如,外国用户在直播中侵犯了中国用户的权益,中国用户倾向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外国用户则可能主张依据其所在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管辖。

七、境外艺人经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

若境外艺人自行运营境外企业,并计划通过我国境内的自媒体电商平台直播销售其所在国家的商品,那么则还将涉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相关法律事宜。他们作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经营者,还需承担包括商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对消费者的提醒与告知义务,以及建立健全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的质量追溯体系等在内的多项责任。

法律规定: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为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通知明确了过渡期后的监管安排。

境外艺人在我国境内自媒体平台开展直播活动,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自媒体平台和外国艺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确保直播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维护我国的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和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外国艺人在境内自媒体平台直播活动的监管,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直播环境。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