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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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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丨法制盛邦成功承办省律协信托与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涉外继承实务研讨会
2025年5月28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律协财管委”)主办、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法制盛邦”)财富传承业务部承办的涉外继承实务研讨会在法制盛邦33层多功能会议室成功举办。省律协财管委陈科军副主任,省律协财管委委员、本所高级合伙人张德明律师担任主讲人,本所财富传承部秘书长李钰滢律师担任主持人。

讲座伊始,本所管理合伙人傅显扬律师上台致辞。傅律师首先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在发言中提到,本次研讨会主题与涉外事务紧密相连,内容兼具落地性与实操性。此次研讨会不仅能够使律师们收获全新的业务视角,更有助于实现专业视野的拓宽与提升。
随后,省律协财管委韩曼莉副主任发表讲话。韩副主任在发言中表示,此次研讨会虽聚焦涉外继承主题,但其延伸出的跨境财富规划与教育布局的联动性思考极具价值,相关试点动态值得持续关注。她高度肯定研讨会的专业性与前瞻性,认为其为法律实务与跨境家庭需求的结合提供了高质量的交流平台,期待未来能开展更多此类深度研讨。
陈科军副主任进行了主题为“股权在财富传承中的实务处理”的讲座。陈科军副主任围绕股东资格继承、离婚股权分割、股权赠与和遗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时能否参照适用一人公司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等四个维度,系统阐释了司法实践中相关问题的核心要点、难点及法律适用规则,并结合丰富判例,解析不同情形下的裁判认定标准。
张德明律师则以“海牙信托公约与涉外信托”为题作分享。张律师从信托概念与信托财产所有权问题切入,围绕信托受益权展开讲解。他首先介绍普通法国家对信托的定义,指出在普通法系概念下,信托财产归属于受托人所有。继而结合中国法律背景,探讨信托财产的权属性质,援引衡平法双重所有权原则,并对比日本、澳门地区对信托的定义。张律师梳理了我国学界关于信托财产权属的多元观点,包括“名义所有权”说、“物权-债权并行说”“信托无所有权主体说”等,通过比较法学视角剖析涉外信托的法律内涵。其间,张律师结合国内典型案例,进一步阐释理论争议在实务中的具体体现。
最后,本所财富传承业务部部长孙月勤律师在总结时向省律协、主讲嘉宾及参会同仁致以诚挚感谢,指出研讨会聚焦涉外继承前沿理论与实务难点,既有股权传承的司法实践梳理,也有涉外信托的比较法解析,内容翔实、兼具深度与实用性。在场律师纷纷表示,通过与主讲嘉宾的互动交流,获得了可操作性的业务指引,也拓宽了涉外法律服务视野,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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