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2020

-

08

媒体访谈 | 本所戴小红律师接受广州日报采访

在APP上动动手指,推荐身边人去看房,若被推荐人成功购房,你将赚取一笔万元佣金,心动了么?


在APP上动动手指,推荐身边人去看房,若被推荐人成功购房,你将赚取一笔万元佣金,心动了么?近来,房地产企业开启全民房产经纪人的营销模式,鼓励全民寻找身边潜在购房者,推荐达成交易后赚取佣金。然而,记者多方调查发现,想要获取这笔佣金并非易事,条款中列出需客户此前未到访过该楼盘、在到访后30天内购房方为有效推荐等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前200名的房地产企业,有将近140家房企开启了全民经纪人的营销模式。“其实公司内部员工一般都有推销新房的任务,佣金比例大概在2%~3.5%左右。”某房企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

 

事实上,“全民房产经纪人”这一模式早在几年前便已出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的出现,获客的渠道和便捷性也在进一步提高。记者在一款房企APP上注册后发现,成为全民房产经纪人仅需在APP上注册后完善个人信息即可,之后,在APP上提供被推荐人的姓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后六位等信息,即可推荐该客户去看房,推荐人自身甚至都不需亲自带看,后续的各项工作均由房企自销团队负责。


对于这种现象,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合伙人的戴小红律师接受采访。


“这种模式在不否认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前提下,是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戴小红律师提到,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即是需要通过考试才能取得相应的资格,具有专业的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对有购房需要的消费者来说,其与中介机构和房企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在出现问题时相较于这种模式确实也多了一重保障的作用。


此外,《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也对房产经纪人员有明确的限制,其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房产全民经纪人这种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合法的地方。“如果房企坚持以这种模式来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则需要进一步地完善,解决现存的问题。与此同时,抵制这种模式的中介机构是否也应该思考一下,催生‘全民经纪人’的原因以及以往的传统中介模式存在的问题?”戴小红律师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