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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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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本所10名律师被聘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布新聘任的104名律师调解员名单。其中包括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分别是:邓刚、卢小琴、刘凯欣、宋长黎、陈亮、林萱、钟铁蕙、姚广峰、袁国客、黄志兴。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布新聘任的104名律师调解员名单。其中包括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0名律师,分别是:邓刚、卢小琴、刘凯欣、宋长黎、陈亮、林萱、钟铁蕙、姚广峰、袁国客、黄志兴。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 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广东法制盛邦事务所律师们被聘为特邀律师调解员后,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助力天河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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