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芳律师刑事法律信箱
发布时间:2017-07-31
作者: 法制盛邦南芳律师
南芳律师:
我丈夫在广东某国有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11月省纪委的工作人员到公司将我丈夫带走协助调查,在接受调查的第3天,我丈夫主动交代曾利用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收了张三、李四给的业务回扣费52万元,这个情况纪委事先并不知道,现在案件已经到了法院,请问我丈夫的行为是不是自首,如果是自首,可能会判多少年?
佛山 陈女士
陈女士:
您好,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首需要具备两个法定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按照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没有自动投案,但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你丈夫是被纪委带走,不是主动到相关单位投案,所以不是自动投案,本不具备自首的法定条件,但在接受调查期间,你丈夫主动、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依据上述规定,应依法认定为自首。
第二,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丈夫被认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三百八十五条、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52万元没有情节严重情形的,从轻处罚应在10年至15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综合考虑从轻判处;减轻处罚则在5年至10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综合考虑量刑。
行为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携带毒品出境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南芳律师:
我弟弟2013年参加了一个东莞羽毛球俱乐部,2015年1月,应国外一家羽毛球俱乐部的邀请去国外参加联谊赛,在国内某机场,东莞羽毛球俱乐部的教练将6个行李箱交给我弟弟及俱乐部其他会员,说是带给国外那个俱乐部成员的纪念品,大家问是什么东西,教练说是洋酒,并当面打开行李箱,从酒的外包装来看确实是洋酒,于是我弟弟及其他会员信以为真,没有打开酒的外包装仔细查看,每人携带一个行李箱办理去国外的登机手续,过安检时却被查出每个行李箱里都有毒品,总数量达到2公斤,现在教练、我弟弟及其他会员因涉嫌走私毒品犯罪被刑事拘留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弟弟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东莞 王先生
王先生: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毒品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或应当知道走私的物品是毒品而实施走私的行为;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你弟弟及其他俱乐部的会员虽然在过机场安检时被查出携带的行李内有毒品,但他们事先并不知道,而是误以为是洋酒,是被教练蒙骗而携带,所幸的是教练也同时被抓,一同被抓的其他会员也能互相印证这个事实,所以你的弟弟不构成走私毒品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在查明事实真相后会将你的朋友及其他不知真相的会员依法释放。
不过这里也要提醒你的弟弟,为他人携带物品进出国(边)境应当保持高度谨慎,必须问清楚携带物品是何物、有无可能藏有毒品等违法违禁等物,并要求当面打开仔细检查,同时对委托携带朋友的联系方式尽可能了解全面,保留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系朋友委托携带的证据予以保存(如短信、微信、来往邮件或拍一张合影以示证明)等等。否则,进出国(边)境被查到为他人携带物品内藏有毒品或其他违禁品,若行为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办案机关也没有途径查明毒品等违禁品的来源,行为人仍然有可能要被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刑事和解后能得到怎样的从宽处理?
南芳律师:
我男友是做餐馆生意的,2015年1月有个顾客吃完饭后说鱼不新鲜,不仅不付钱还在餐馆大闹,要餐馆赔偿他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争执中将我男友推倒在地,我男友一气之下打了这个顾客,顾客被送进医院并报警,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我男友以前从未受过刑事处罚,现在因打架被刑事拘留,我很担心他,听说这种情况可以和被害人刑事和解,和解后有可能不追究我男友的刑事责任,请问什么是刑事和解,和解后我男友可以获得怎样的从宽处理?
珠海 张小姐
张小姐:
您好,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被害人真诚悔罪、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或者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修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和解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
你男友在经营过程中与顾客发生纠纷而将顾客打成轻伤,属于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且之前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符合刑事和解的条件。你男友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约定赔偿等义务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你男友从宽处罚。这里的从宽处理包括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你男友和被打伤的顾客刑事和解后,依法可以得到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还有可能不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南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