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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182005
刘永光
保险 | 金融 | 清算与破产 | 法律顾问 | 民事 | 企业与公司 | 不良资产处置 | 强制执行
教育背景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作经历
1992年8月至1993年9月 在海南经济管理函授大学工作
1993年10月 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93年10月至2002年3月 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02年4月至今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级合伙人
主要业绩
诉讼法律事务:
办理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0多宗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涉及华安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
办理大量金融机构借贷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查找债务人财产线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法院评估、拍卖债务人财产,帮助当事人追回欠款。
办理海南某信托投资公司诉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办理深圳发展银行某分行申请执行广东某集团借款纠纷案。
办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某支行诉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办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某分公司申请执行广东某集团公司借款纠纷案。
办理浙江某银行诉海南某集团公司、香港某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
办理何某诉广州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代理一审、二审、执行,帮助当事人成功收回一万多平方米经营场所。
办理中国建设银行海南某市支行与海南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协议纠纷案。
办理数十宗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借款人借款合同纠纷案。
办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某分公司申请执行广东某集团公司借款纠纷案。
办理人身损害保险纠纷案件、车辆损失保险纠纷案件,依法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办理深圳某上市公司、天津某大型国有企业、大连某能源有限公司之间的循环贸易案件,还原事实真相,促使原告撤诉,依法维护当事人天津某大型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非诉讼法律事务:
曾担任海南省某市政府节水办公室常年法律顾问。
曾担任海南某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该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处理了大量复杂的法律事务。
为海南某上市公司兼并四川某果汁厂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兼并成功。
参加某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担任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清算程序,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债权人的利益。
参加广州某国有工厂的破产清算工作,担任某银行的代理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江门某国有控股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担任某大型国有企业的代理人,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广州某大厦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工作,担任清算组成员。
担任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担任广州长裕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成员,参与接收债权申报、债权审查、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多次在广州市律协、广东省律协组织的围棋比赛中获奖。
社会职务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 理事
第十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 委员
第十届、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第八届广州市律师协会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第八届、第九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 委员
第九届 广州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广东私塾联谊会 法律顾问
广东狮子会手牵手服务队 理事
中华吟诵学会 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