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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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柏瑞

中共党员

强制执行 | 民事 | 刑事诉讼程序 | 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1985年-1989年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
1995年-1998年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工作经历

主要业绩

1、被告人廖某,台湾商人,检察院起诉个人走私偷逃税额350余万元,经在台湾调查取证的大量证据证实廖某属单位犯罪,经台湾公证员公证,海基会、海协会及广东省公证员协会认证,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廖某属单位犯罪,判处缓刑。

2、被告人郑某,香港商人,检察院起诉走私偷逃税额200余万元,并认定为主犯,经辩护法院认定郑某系从犯,判处缓刑。

3、被告人某单位,走私偷逃税额近30余万元,经与检察院沟通,最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被告人杜某,因职务侵占42余万元被起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二审经本人辩护,判处缓刑。

5、担任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法律顾问。

6、广州民生银行因某公司欠款7000多万元,久追无果,已作坏帐处理,经本人追收为该行追回5000余万元。

7、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因某公司在广州开发房地产,后政府规划调整,开发项目被迫中止,但该公司已付出6000万元拆迁补偿款,因多种原因十余年催收无果,遂将该债权转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本人代理后,经与广州市多个相关部门数十次协调,最后为该公司连本带利挽回损失12000余万元。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