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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华
民事 | 经济犯罪刑事 | 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中山大学 会计学专业 管理学学士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中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
先后工作于广东珠江桥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广东林和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主要业绩
陈岳华律师在律师执业前,历任国企财务经理、民企财务总监。担任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项目经理,主持带队为上市公司、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提供各类审计。经历过中小板企业IPO的全过程,作为审计单位为多家公司开展上市前的辅导及审计。
陈律师具备法律、财务、税务、审计的复合背景,擅长商事诉讼及商事非诉业务,对公司治理、投融资、股权债权、财务管理、内控设计、税务筹划、尽职调查、风险控制等业务有丰富经验,擅长用法律及财税人独特的视角为企业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
(一)商事案件
1.代理广州王某诉简某、郭某、广州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2.代理广州芦某诉何某合伙合同纠纷
3.代理广东潮南周某诉肖某合伙合同纠纷
4.代理多起东莞某布行诉东莞某纺织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5.代理广东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多个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6.代理深圳某科技公司、上海某保险经纪公司应诉与蒋某的保险合同纠纷
7.代理中山三个公司诉芦某、中山某会计师事务所侵害商业秘密纠纷
8.代理中山某制衣公司诉中山某建筑公司、某监理公司建设工程纠纷
9.代理陈某诉广州某贸易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10.代理广州某体育公司应诉广州某高速公路租赁合同纠纷
11.代理罗某诉赖某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二)民事案件
1.代理张某诉深圳某医业公司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件
2.代理广州王某诉王某(男)离婚纠纷
3.代理广东潮南郑某(女)应诉郑某离婚纠纷
4.代理广州张某(男)应诉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5.代理广州钟某等四兄妹诉钟某(弟弟)继承纠纷
(三)刑事案件
- 担任深圳宝安区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二审辩护人,取得发回重审的效果
- 担任广州番禺区赵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辩护人,取得不予批准逮捕、判处缓刑的效果
3.担任广州海珠区陈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人,取得不予逮捕取保候审的效果
4.担任佛山顺德区刘某涉嫌票据诈骗罪的辩护人,取得不予逮捕取保候审的效果
5.担任广州花都区肖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辩护人,取得不予逮捕取保候审的效果
6.担任广州越秀区谢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
7.担任广州越秀区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人
8.担任广州天河区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辩护人
9.担任广东揭东区邓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辩护人
10.担任惠州市博罗县林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辩护人
11.担任广州番禺区陈某涉嫌非法收买、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辩护人
(四)行政诉讼案件
- 代理吴某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某科技公司及其股东行政撤销案
- 代理周某诉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某评估公司行政撤销案
(五)非诉法律服务
1.为味立东方公司提供子公司股权置换专项法律服务。
2.为味立东方公司并购东莞某食品有限公司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收购协议等全套法律文书。
3.为长沙双湖置业对外合作开发房地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为长沙联诚大酒店引入酒店合作经营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5.为味立东方公司提供多个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起草投资协议等。
6.为梁先生收购某咖啡公司100%股权提供全流程专项法律服务。
7.为邦晟电力工程公司及其股东提供应对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专项财务、法律服务。
8.担任多家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 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