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诚诚

刘诚诚

中共党员

教育背景

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05年起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九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和党组秘书等职务,对各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的案件熟悉,对涉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的重大案件、群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2014年从法院辞职后,进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甲方深度参与了佛山市南海区地标性商业综合体开发的各项目、全流程的工作,在房地产一级、二级开发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19年加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业务主办方向为房地产类、民商事纠纷类和经济犯罪类等相关业务领域。

主要业绩

1、为佛山市泰盈投资公司(拥有南海千灯湖旁桂澜路地块开发经营权)的股权转让给广州簇某商贸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负责佛山星蓝湾广场投资公司成立,收购权益,股权转让,引进时代地产作为大股东,代表其中一方股东参与公司三方共管,并担任该公司监事,主导该公司解除租赁、追收租金及违约金的诉讼。

3、为佛山星蓝湾广场投资公司与南海怡某房地产公司、南海农商行的合同纠纷提供法律顾问工作。

4、为佛山市顺德区顺亚方舟房地产有限公司(恒大地产全资子公司)与小业主关于逾期交楼的纠纷系列案提供法律顾问工作。

5、在佛山市翘楚投资有限公司的京华广场项目任副总经理,分管法务、行政人事、招标采购、物业管理、公共关系、销售、策划招商经营、酒店衔接等工作,协管投融资、财务、开发报建、工程建设等工作。曾制定或参与审核了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及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招聘了公司各部门的组成人员,成功引进并签约了希尔顿酒店集团、保利物业、包销公司等。

6、参与磋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工程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变更等具体事项,在应对施工企业提出的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问题进行谈判、协商,并起草回复的函件。

7、参与对施工方的阶段性竣工结算的谈判、洽商,其中包括对施工方拖欠工人工资的审查,制定方案、协议并进行垫付,完整地解决了施工方的结算产生的各种问题。

8、在地产项目中厘清和协调了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服务商等关系,艰难地完成与中建四局协商及其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的谈判,解除了与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重签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9、沟通希尔顿酒店集团的工程部、开发部和法务部,化解了和的矛盾纠纷,保证了项目的平稳过渡。

10、为所在的地产项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并组织律师对其相邻权纠纷案件、劳动合同纠纷、劳务者损害纠纷、行政诉讼纠纷、工程款纠纷、装修合同纠纷、按揭纠纷、逾期交楼、逾期办证、解除买卖合同纠纷等系列诉讼提供诉讼服务。

11、为佛山市保利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之眼”项目的7条村约1000多亩村地进行城市更新的村委宣讲和审核文件、方案制定、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核、诉讼的前期准备,以及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等提供法律服务。

12、为富力地产旗下的广东新天鸿地产公司的逾期交楼、逾期办证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400多件系列案,以及逾期付款纠纷、与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服务诉讼、与包销公司的诉讼提供法律服务。

13、曾为佛山市南海区公共安全信息研究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4、曾为广东宏宇地产提供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专项法律服务。

15、为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