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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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山

普通刑事案件 | 经济犯罪刑事 | 建设工程 | 民事 | 企业与公司

教育背景

就读于长沙理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07年8月至今,在本所先后任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专职律师。

主要业绩

1、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诉广东某集团、河北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7亿元,胜诉;

2、代理广东致胜贸易有限公司诉东莞某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胜诉并全部得到执行;

3、在广州芳村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中担任第三被告人万某的辩护人,万某获轻判;

4、在刘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中担任刘某的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刘某获轻判,被处有期徒刑六年;

5、担任张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张某不予起诉;

6、担任邱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侦查阶段的律师,邱某被取保候审;

7、代理董某诉某省人社厅、某省人民政府行政纠纷一案,促成董某相关军转待遇得到落实;

8、代理薛某诉杨某、何某房屋买卖系列纠纷,经多案一审、二审,使薛某最终获得房屋所有权。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

中华邵商律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