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幼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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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幼然

专 利丨职务犯罪刑事丨普通犯罪刑事丨民事丨企业与公司丨法律顾问

教育背景

1988.9-1992.7,合肥工业大学 精密仪器 本科,工科学士学位;

2006.5-2008.5,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 研究生课程班 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2.7~1995.12,广州试验仪器厂 电子工程师;

1996.1~2006.12,厦门依玛仕金陵喷码机有限公司,香港兴华科技集团公司,迈柯唯(上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师;

2007.1~今,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专 利代理人。

主要业绩

诉讼法律事务:

1,2007~2013,广州海珠城广场基坑倒塌事故后续善后,广州承总设计院代理律师之一,出任后续系列诉讼代理人。

2,2007~2015,作为佛山市丽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人之一参与省院最高院与广发银行开平支行、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陆千万物业管理费系列诉讼的一二再审。

3,2007~2013,受刘兴桂律师的指派担任2004年广州红油案郑洪钧普通货物走私案主犯系列刑(死刑减刑)民(巨额借款土地使用权转让)案诉讼(一二再抗)的辩护人和代理人。

非诉法律事务:

常年担任广州锐康商贸有限公司、广州晶英投资有限公司、广州亿博仪器有效公司等法律顾问。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