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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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5003338

庄为光

职业领域

教育背景

广州外国语学院日本语学士

工作经历

1984年-1988年在广州外国语学院读本科
1993年在中山大学参加法律培训
1994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1995年-2003年在广东广建律师事务所、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3年加入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现为合伙人

主要业绩

庄为光律师从业二十多年,专业知识全面、扎实,经验丰富,能熟练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能使用日语工作,在知识产权事务、公司法律事务方面较有研究。庄为光律师责任心极强,办事严谨认真,恪守律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共办理案件三百多件,担任三十二家公司或个人的法律顾问。

 

诉讼方面:

1、代理中国银行揭阳分行处理资产案件;

2、代理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起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功收回工程款3仟多万元。

3、代理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起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功收回工程款1仟多万元。

4、代理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成功收回工程款1仟多万元。

5、代理新世界(中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成功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利。

6、代理六十五人起诉广东某著名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涉及诉讼标的为3仟多万元。

7、代理买受人起诉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标的为1仟多万元。

8、代理广州锐视公司、泰国公司全面策划处理诉日本某公司关于奥特曼作品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该案成为知识产权案件的典型案例,被评为2010年度广东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9、代理深圳市某公司打击外观专利侵权事务。

10、代理丰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处理法律事务。

 

非诉讼方面:

1、为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出具关于货款贴息的法律意见;

2、为日本樱花银行驻广州办事处、日本经济新闻社广州支局、丸红(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等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3、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协助公司草拟、制订、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为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为这些公司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4、为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体制改革提供法律意见。

5、参与广州市精一规划勘测有限公司、广州市远塑茶花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的公司股权转让以及公司管理。

6、担任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的法律顾问。

主要论著

荣誉奖项

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