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2025
-
07
法制盛邦学术丨刘志强等:论时空视域下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四重维度
作者简介
刘志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兼职执业律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学者A岗特聘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专家。广州市法学会人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以人权法学、法学理论为研究方向。
何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
文章转载于《人权》2025年第3期
本文系202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人权领域法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24JJD820002)阶段成果。
摘要: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一个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时空视域下的当代中国人权观,在学理上可以提炼出世界维度、历史维度、实践维度和理论维度四重面向,形成“四位一体”的逻辑构造。世界之维是人权实践的共时性延伸,向外触及以关系理性为导向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历史之维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历时性延展,涵括中华文化主体性与近现代人权事业的复杂语境。实践之维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元视角”,党的领导、人民至上是发展人权观与人权治理观的根本立场。理论之维聚焦本土人权观念的解构与重构,指涉自信包容、平等共享、与时俱进的人权价值观。“以世界为方法”的世界之维,为“以中国为方法”的“历史—实践—理论”叙事提供了参考视角,后者为前者注入了饱含中国智慧的人权方法论。通过整合四重维度,可以更深入完整地理解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内核与规范范式。
关键词:当代中国人权观 时空建构 人权文明 人权实践 人权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总结并提炼出了当代中国人权观这一重要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人权知识教育,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依托,关于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道路、制度、实践和理论的,具有鲜明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人权世界观,为推进中国人权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行动指南。
当前,学术界围绕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核心要义、形成机理和实践基础等学术命题产生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相关文献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法理证成为主。此类文献侧重于论述当代中国人权观与中国传统文化及人权实践的内在联系,关注中国哲学思想的延续与创新,试图以文化主体性解释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生成逻辑。二是以意义关联为主。此类文献偏重于发挥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导向功能,将当代中国人权观与部门法、具体权利结合,探究人权价值与人权法学的互补关系。三是以构造分析为主。此类文献在文化内生性的基础上,从中国人权话语体系切入,试图借助人权属性和人权规范构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论证模式。归纳而言,现有文献虽然为阐析当代中国人权的法理内涵提供了理论观点和研究进路,但是研究视角局限于分散的、静态的历史观察,偏重于人权价值理念的直接叙述,未能从动态的、系统性的社会时空归纳、考察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生动叙事。
鉴于此,本文将基于时空建构理论,概括、提炼当代中国人权观内蕴的时空逻辑,着重探讨其世界维度、历史维度、实践维度和理论维度,从而形成“四位一体”的学理结构。从理论渊源看,时空逻辑在中国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皆有迹可循。这种包举宇内、囊括四海的宇宙观,赋予原本沉默的、缓慢的自然时空以历史的、超越的社会意义。而在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时间与空间存在互构张力,“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从人权范畴看,人权与时空相互建构,时空建构了人,人也建构了时空。因此,以广阔的社会时空透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内在机理,可以更准确地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价值规律。本文的论证思路与安排是:首先,立足于向外延伸的世界时空,从共时性的人类人权文明审思当代中国人权观,说明二者的内在关联性、异质性;其次,聚焦中国自身的时空特质,从中国人权文明观照当代中国人权观,勾勒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历史脉络,描摹新时代以来中国人权实践的精彩叙事;再次,将人权实践上升至人权理论,探讨马克思主义人权原理如何与本土文化资源相结合,如何在全球化浪潮中重塑中国人权文化自信;最后,通过整合世界、历史、实践和理论四重维度,揭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时代价值,为证成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具体普遍性和正当性提供法理支撑。
一、世界之维:人类人权文明的时空交汇
作为人类文明的显著标志,人权文明生发于地域性的、多样性的人权文化,内含丰富的人权思想、人权规范、人权制度与人权实践。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兴起,人权发展日益呈现出全球化趋势,在时空条件下表现为基于特定时间、特定空间产生的异质人权文明,以轴心辐射的方式向其他社会系统延伸、渗透、融合。各区域的人权观念虽然诞生于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与社会伦理传统,但是时空距离的缩小为其向外延展提供了契机与便利。面对多元文明的延伸与冲突,中国式人权观在本土经验与多元文化的交汇中应运而生。从研究范式、价值导向与形式载体三个方面看,当代中国人权观为世界人权文明交流互鉴贡献了兼具民族智慧和时代特色的中国方案。
(一)人权论证范式的现代性危机
现今人类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均与现代性的泛滥失序有关。虽然现代性具有“机会-危机”的双重面相,但是工业生产导致的社会风险与时空间离带来的传统断裂,更值得当代社会进行反思。自启蒙运动以降,人权理论研究先后经历了神学范式与人学范式、客体性范式与主体性范式、主客体范式与主体间范式、基础范式与建构范式的交锋与争鸣。但因对人权主体存在差异理解,各种论证范式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当代中国人权观并未陷入单一论证进路的窠臼,而是以最大限度地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目的,在人权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平衡中寻求破局之道。
从时空流变看,当代中国人权观从主体关系破解人权的合法性危机。人权脱胎于人本主义思潮中的理性崇拜。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思想将“自我”从自然世界中凸显出来,近代哲学从此转向对主客体二元关系的思考。而“人是目的”的理性主义宣言则将人的内在价值属性再度放大,人的尊严作为人权合法性来源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获得证立。遗憾的是,个人本位的主体性原则因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在现实世界中逐渐走向目的-工具理性,由此引发了公民对民主法治国家合法性的信任危机,人权规范也不可避免地遭遇质疑。基于此,参与者通过平等交往与沟通商谈,在不同利益妥协中达成共识的主体间性视角,被引入国际人权研究。化归至以关系为底色的中国社会,主体的内在价值与他者的互动交往相互联结,共同推动人权认识的深化。一方面,当代中国人权观沿袭国际人权宪章体系对“人的固有尊严”的肯认与重视,通过社会主义民主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福祉的重要议题开展讨论、审议,在互为主体的关系性哲学中考量道德人权、法定人权、实有人权的渐次转化。另一方面,当代中国人权观结合本土传统文化衍生的人际和谐内容,将人权视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前提条件与普遍共识。因此,关系性视角既弥补了主体性范式的消极影响,也为主体间范式的实践适用拓展了方向。
从时空情境看,当代中国人权观通过观念整合化解人权的有效性危机。人权的有效性,意指何以对待人权的普遍要求并为其解释提供辩护。就现代西方人权理论而言,自然主义人权观与政治性人权观之论争贯穿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建构与发展。前者关注人的道德特征,认为人依据人性而享有人权,人权在逻辑上是一项前制度性权利,在时空上是一项永恒性权利,在主体上是预设了人性基础的广泛性权利。后者则着眼于二战后的国际人权实践,认为人权规范起源于偶然的、多样的、现存的地方文化,即人权应当被视为人们针对国家提出的权利要求。虽然政治性人权观试图提取超越区域文化的“稀薄”规范以增强普遍人权概念的可接受性,但是二者的论辩实质上仍是人权普遍主义与文化相对主义的分歧。值得注意的是,当代中国人权观并未陷入话语范式争执的泥沼。相反,当代中国人权观始终认为差异范式之间存在对话协商的可能,权利清单的“重叠共识”不应被国际利益博弈所掩盖。人权的普遍性原则认同“人的存在”具有世界历史向度,世界历史与民族历史是一体两面、共荣共生的关系。
概言之,人权论证范式所经历的现代性危机,是对人权元伦理的时代挑战。面对人权合法性,当代中国人权观从人的尊严出发,以相互尊重、交往商谈的间性关系理解人权。面对人权有效性,当代中国人权观积极接纳、阐释全球人权治理理论,剥离冗杂的政治话术,转向对本土人权资源的挖掘与回归。
(二)“普世主义”人权观的价值反思
中心与边缘是时空研究领域的一对重要问题,中国的发展进程必然会遭遇西方中心主义的挑战。西方社会提倡的普世价值,将自身所处的时空格局置于全球中心地位,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地区则处于外围、边缘。这种优越、傲慢的俯视价值观,既不能回应异质文明面临的现实问题,也不能处理传统纽带与社会关系断裂带来的信仰困惑,反而招致其他文明对人权普遍性的质疑。当代中国人权观以“非强制性共识”建构人权,倡导共商、共享、共建的共同价值范式,以最低道德限度与最大价值公约数统合多元人权文明。
以“普世价值”为代表的西方中心论携带着对抗与征服的基因,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肆意扩张是对时空系统的破坏。就联系性而言,“普世价值”与西方中心主义可以解释为“表”“里”关系。“普世主义”价值论是在现代西方中心论的基础上,结合基督教教义精神与古典哲学之抽象人性论形成价值观念。其推崇同一、单边,拒斥多元、多边,借助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霸权和军事武器而扩散传播。作为压制非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普世主义”人权观将西方自身的文明先进性与现代化牢牢绑定,将个人本位、多党制、私有制等形式规则包装为民主、自由、正义等共通价值推而广之,试图以此巩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统治地位的正当性。就普遍人权而言,“普世主义”人权观的盲目扩张挤压了多元人权价值的生存时空。全球化不等于同质化,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普世人权”颠倒了人的道德公设,将人的地位与尊严异化为一种政治工具。就分异性而言,自由主义人权观有其特定的时空背景。单一价值观的时空延伸忽视了具体的、独特的差异共同体,其所树立的思想藩篱与全球化构想背道而驰。以所谓“普世价值”为代表的人权话语体系,在思想上追求一元化,在策略上走向双标化。
全人类共同价值不仅是全球人权理念的最大公约数,而且展现了中国式人权文明在世界维度的延伸深化。“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殊别于“普世价值”范式与“差异价值”范式,是凝练了共性与个性、世界性与民族性的价值共识,与普遍人权法理、一般人权法理、具体人权法理存在互构性关联。一是国际社会层面,全人类共同价值将独白式的话语垄断转向共鸣式的话语交融。伴随着“地球村”在全球普遍交往中雏形初显,主张共同在场、平等交流、多边互动的共同价值理念深刻把握国际合作的现实特殊性,以“人的尊严”为法理内涵,以尊重人类文明多样性为前提,着眼于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长远目标,在平等、对等、多元、多向的坦诚交流中共谋人类未来。二是国内意义层面,全人类共同价值、当代中国人权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从体系层次看,核心价值观与共同价值均含有国家、社会、个人三个方面的价值取向。但前者倾向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价值引领,后者在内容上更能反映与全人类息息相关的价值诉求,更彰显中国对世界文明发展的殷殷关切。当代中国人权观作为沟通二者的媒介,实现了中外话语体系的对接,中国人权文明得以与全人类人权文明在价值逻辑上勾连。
要言之,“普世主义”人权观描绘的、充斥宗教色彩的世界理想无法解决文明冲突下的人权悖论,遵循全人类共同价值擘画的普遍共识才更贴近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人权图景。反思“普世价值”的虚伪与空洞,秉持和平共处、协商合作的共同价值理念,是构建当代中国人权观、创造美丽新世界的必由之路。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使命担当
人权价值的时空延展需要人权共同体的支撑,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人类共同价值与当代中国人权观提供了物质载体。从“利益共同体”走向“命运共同体”,当代中国人权观承袭中国先民“和合观”“天下观”的精神传统,将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熔铸于全人类休戚与共的时代脉搏。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蕴含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世界情怀,也承载着每一个“现实的人”对幸福生活的期待。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一脉相承,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依此注入当代中国人权观。马克思将人类社会发展形态分为人的依赖性阶段、物的依赖性阶段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其中,实现人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特别指向以“自由人联合体”为框架的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共同体之所以超越虚幻共同体,原因在于其“向社会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从“有生命的个人”迈向“人的解放”,自由人联合体是人际和谐与社会繁荣相统一的社会共同体,也是人的本质充分发展、人的文明空前兴盛的人类共同体。如果说自由人联合体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追求,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一种过渡类型的实有共同体形态,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时代转化。其一,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无法一蹴而就,现实的分歧与龃龉不容忽视。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以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宗教信仰的趋同为旨归,而是强调在实现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景中寻求合作、互利共赢。其二,文明交往的世界性、普遍性亘古未有。“资本主义全球化形成了全人类的普遍交往,但并未均衡地增进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当前全人类的整体利益、核心利益为旨趣,力图消解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丛林法则、赢者通吃的思维定式,消弭原有的不公正的依附从属型国际秩序。
具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汇聚,具有内化和外拓两个角度。自由人联合体思想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不断丰富、践行,中华民族共同体借由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世界文明花园中绽放,三者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时空情境中融为一体。
结合上述,当代中国人权观在论证范式上以交往商谈的主体间性关系为特色,在观念导向上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指引,在形式载体上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就时空定位而言,关系性人权观蕴含于全人类共同价值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融汇了国际人权理论与中国本土哲学,促使中国人权研究的着眼点上升至人类人权文明。就时空范畴而言,当代中国人权观具有全球化与本土化两个向度,借鉴、吸纳世界其他优秀文明成果,同时作为人类人权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时空中向外延伸、拓展、交汇。是故,当代中国人权观不仅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而且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塑造中国形象提供了沟通桥梁。
二、历史之维:中国人权发展的时空脉络
人权具有时空性,与过去自我的交互对话是当下时空得以不断建构的主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虽然“人权”一词是“舶来品”,但是衍化至今的人权概念不仅凝结了西方近现代政治文明的精粹,而且与灿烂悠久的中华文明遥相呼应。从时空建构的现实历史性质看,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人权领域的集中体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人权文明的“第二个结合”。相较于其他时空发展条件充裕的人权文明,当代中国人权观在历时状态下呈现出延续性特征,在共时状态下表现出压缩性特征。基于此,增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理应回溯至中华民族古代文明、近代文明,进而在中国人权发展的时空脉络中铸造现代人权文明。
(一)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赓续传承
文化自信源于文化认同。从文化类型学看,中国具有文化认同型国家的基本属性,表现为以文化认同推进现代国家建设目标。中华文明是现今人类文明中唯一一条未曾割裂的文化根脉,古代中国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权”一词,但是人权的思想因子并未绝迹于中国古代的思辨哲学。相反,在时空分布上,自主性的文化传统和统一性的国家形态衍生出独具特色的人权理念。
中华文明含有基于本土传统内生的文化主体性,丰富了集体主义人权观的历史内涵。从具体时空看,中国思想的连续性不仅显于先哲圣贤的学说主张中,更隐含在古人为之作论证的说理策略中,即学派历世更迭而论述一以贯之。例如,古代中国的人权思想经常运用“民”“群”阐释人权保障的应然性和必然性。一方面,民本思想贯穿于历代治国政策。从“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民本思想的核心始终是民的生存保障问题,统治者围绕“重民”“爱民”“保民”的治国原则展开一系列制度试验。另一方面,“群本位”思想扎根于家国同构的古代社会。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个人与家庭、宗族之间存在互赖关系,个人必须通过群体增强自身抵御风险侵扰的能力。而以亲缘、地缘为标识的社群网络将分散的个体联通、覆盖,个人只能在群体本位的伦理关系中确定自己的位次。这种根深蒂固的人伦思维在后世不断强化,社会群体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逻辑。
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中央国家的形成过程紧密相连,蕴含着深刻的团结精神与国家意识。共生共荣的民族结构与高度统一的国家形态为人权思想积淀提供了安稳的时空环境。首先,民族记忆的铸造与再现增强了成员向心力。作为“中国”的具象符号,中华民族于自在民族阶段就已形成多元一体的分布格局,其以汉族为凝聚核心,向周围其他民族辐射、联结与融合。中华民族在中华文明历史叙事中刻画的集体记忆,成为中国人身份确认和情感归属的基础,从而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团结密度。其次,领土意识的确立与巩固增进了文化认同。中华文化起源于中华大地,中华民族的主要生存空间坐落于东亚大陆地区,人口集中于长江、黄河沿岸的平原、高原地带。虽然地理上的“中国”变动不居,但是华夏民族的活动版图相对固定,强调整体、关联的思维方式由此而生。最后,稳定的时空结构使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不同于西方以个人自由为核心的人权思想。中国人对普遍意义的追寻在于构建“以类观之”的共同体意识,推崇同一、整全、相通。中国人权思想倾向于从超越性的世界观理解人类,国家是社会建设、信仰共塑最重要的承担者。
概言之,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中国古代人权思想的历史传承,凝结着厚实而丰硕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本位”与“群本位”思想以自洽的逻辑论证和丰富的历史著述,嵌入当下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的辩证分析之中。在历史时序中形成的民族结构与国家形态,通过集体记忆和疆域厘定构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作关系在整全团结的文化基因中得到推演。中华文明内生的文化主体性和时空稳定性,铸造了以人为本、群己和谐、多元一体的当代中国人权观。
(二)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近现代探索
中国近现代人权史是一部启蒙与救亡、争鸣与改革的探索史,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学理论述增加了经验活力。囿于外部世界的高压与原有秩序的瓦解,近现代人权发展呈现出明显的时空压缩特点。比之于西方人权理论的自觉兴起与广泛传播,20世纪的中国人权思想因缺乏宽裕的时空环境而略显局促,传统与现代被迫挤压在狭小的时空范围内,人权思想映现出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的交织。
其一,在近现代发展进程中,传统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接续并存,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大汇集、大冲撞、大综合。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反复拉锯,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等学说思潮相继涌入,“西学东渐”成为时人跨越压缩情境、以期救亡图存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同时改造,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同时进行。是故,西方国家以代际递进演变的人权发展模式,在近现代中国呈现出一种共时共存的时空特征。特殊的历史国情孕育了独特的发展道路。经过历史的淬炼,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中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空间因素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传统性、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三者择优综合的结果,并结合实践成本予以高度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从时间因素看,时空压缩意味着不同时段的社会进程、社会矛盾必须在较短的时空范围内完成整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妥善处理各个发展时段的基本关系与主要矛盾,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一伟大梦想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二,在人权思想交锋过程中,连续性和非连续性彼此缠绕、相互映衬。19世纪末,“人权”这一语词经由日本学者译造后传入中国,人权概念在运用上体现了人权价值理解的非连续性,在内核上诠释了传统人权思想的连续性。一方面,对接连遭遇挫折和失败的近代中国而言,过往信念的崩塌与现时苦痛的逼迫使得中国学者试图借助与传统人权观彻底决裂的方式,寻求“西式成功”的替代性方案。然而,为突显反抗色彩和适配国民性改造,近代知识分子在转译人权理论时将“人权”与“民权”混用,“人权”之释义亦与原初的自然法概念大相径庭。再者,近代人权研究,通过人权实践以偶发人权运动的方式展开研究。鲜有学者全面系统学习人权基础理论,通常是某一人权事件发生后开始撰文反省、抨击,研究成果随之表现出明显的高潮间隔。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权言者借来了西方词汇,但消化的方法仍是中国的。在转译国外人权理论时,中国知识者“不自觉地遇上自己本来就有的上述集体主义的意识和无意识”。西方早先建构的启蒙思想没有被全盘吸纳,中国人利用民本主义与人权话语进行联想,将“中国性”的观察、见解遮蔽于“人权”的政治诉求之内,以人权审视、观照、解决中国问题。而近现代人权理论的扩散与反思,也使得传统人权文化的价值和精髓愈加明晰。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因与中国现实相契合、与中华文化相贴合而成为中国人权事业的指导思想。近现代人权史的艰难探索与思想交锋是于压缩中求发展的典例,对当代中国人权观有着深刻的镜鉴意义。
(三)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的复杂语境
“两个大局”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对世情国情作出的精准研判,也是新时代以来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时空语境。“两个大局”界定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历史方位与时空态势,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战略定力。
从中国观世界,“两个大局”廓清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时空方位与前进坐标。坐标即认识事物的进路,“两个大局”虽然可以从个人、中国、亚洲与世界的变动坐标中获得复式理解,但是中国坐标仍是理解这一命题的核心。故而,化约至中国人权领域,变局和全局的双向演化擢升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就空间广度而言,“世界”和“中国”是两个息息相通的人权话语场域,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变革之广泛不受地区与范围的限制。现行国际人权秩序正在面临原有话语体系摇摇欲坠的应用困局,人权双重标准、人权干涉在全球化中大行其道,人权基本权利清单的泛化使得人权的道德内核与边界划分趋向模糊。就时间尺度而言,“百年”和“复兴”带有时段限定与未来畅想之意蕴,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以“复兴”参照“百年”节点,中国人民的精神需求、环境要求日益提高,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拉大,以自由权、社会权和集体权为指向的三代人权并行演化。就定位高度而言,以“战略”回应“未有”,更彰显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底气和决心。唯有从战略上保持政治定力与坚定人权自信,方能面对国际力量的深刻调整与人权事业的加速演进。据此所述,“两个大局”之广度、深度、高度催生出当代中国人权观,一种从思想深处形塑人权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中国世界观。
以时代言中国,当代中国人权观准确把握和统筹推进了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动态看,“两个大局”中均蕴藏着变量因素,大国政治的深层博弈与科学技术的快速更新正在加剧全球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从静态看,“两个大局”中含有恒量因素。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变,蓬勃发展的中国成为世界和平发展的压舱石。这种纵横交错的时空场景使得当代中国人权观具有因时而易、顺势而为的哲学特征,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审时度势,统筹国际国内人权格局的时机与态势。当代中国人权观与“两个大局”的互嵌性,使其可以正确辨识我国人权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宝贵机遇与风险挑战,从而化危为机、开拓新局。另一方面,用时造势,创造于己有利的话语情境。人权不仅是一个伟大的名词,也是提升话语势能的重点领域。当代中国人权观通过创建议题联结、纳入集体表达、适应权威平台等方式,构建人权话语势能,推动人权理念的国内普及,占据了人权道义的制高点。换言之,立足全局、应对变局、谋划胜局,便不可缺少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时势判断和话语塑造。
简言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变局和全局的时势论断驱使当代中国人权观持续衍生转化,后者也为巩固人权话语质量优势、促进时局平稳转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思想动力。
统合上述,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历史维度涵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近代思想史以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其以中国古代思想内生的文化主体性为根基,以近现代中国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艰难探索为镜鉴,以新时代“两个大局”的时势转变为驱动,赋有深厚的文化传统、家国情怀与民族意识。纵向上看,当代中国人权观与源远流长的中华文脉呈现赓续状态;横向上看,古代文明、近代文明、现代文明分别表现出文化压缩、时空压缩、时势压缩的特点。当代中国人权观集人权文明精粹、人权思想争鸣、人权事业发展于一维,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之魂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根脉的有机贯通、守正创新。
三、实践之维:当代人权叙事的时空演绎
当代中国人权观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马克思曾提出“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时间是人的发展空间”等时空论断。在他看来,人可以通过劳动实践对自然时空再澄清、再扬弃,使生命时间、闲暇时间转换为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实践活动的总结、调整、改变,将助推当下时空结构朝着顺应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方向演进。中国人权观念在人权实践的“渐进迭代式提升”中扩充丰盈,人权实践在支撑、沉淀人权话语的同时也在促生、激活人权理论。当代中国人权叙事的历史性成就,可以归纳为政治立场、关键路径与功能保障三个层面,分殊出人民主体观、发展人权观和人权治理观等三种具体价值观,三者以线条性、结构性和复杂性的时间转换为背景,共同演奏出中国人权与时代履践的交响曲。
(一)政治立场:基于人民主体观
人民性是中国人权事业最显著的特征,人民主体是中国人权法理的核心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回答了中国式现代化为了谁、依靠谁等根本问题,映衬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旨归。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在宏大的时空格局中塑造并巩固了人民主体观,人民至上的思想导向推动着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向呵护人的生命、尊重人的权利、维护人的尊严迈进。
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内在一致性,中国共产党是人民主体观的倡导者、支持者和践行者。党的百年奋斗史,是一部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革命史、建设史、改革史。从宏观上看,时空节点的刻写与阶段任务的标识承载着中国共产党的行动依据。时空叙事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的一种思维方式,其擅于运用“古今中外”的基本框架探问时代机理,以时空之经纬把握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理论与实际。同时,中国共产党将人权行动计划与国家发展规划衔接,强化时间阶段的仪式感与责任感。从中观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有效保证了全体人民享有最真实、最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就权利连续统结构而言,中国共产党实现了治权和领导权的统一。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各项制度原则,将人民意志上升为党的意志,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加以表达,从而实现人民主权、人民民主。从微观上看,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党治国理政的一切工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主心骨,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带领人民成功开创、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形成了高效的聚合能力。质言之,时空规律、民主政治与执政兴国三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度整合、有序运转。
人、人民与人权具有指涉重叠性,中国人民是人民主权观的参与者、促进者和受益者。“人民”之内涵因学科视角、应用场景与宣传目的不同而存在论争,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代“人民”概念的使用范畴正在转向集合性、纳入性、广延性。人民与人权的结合,要求在关照社会成员价值期待的同时,回应社会有机体的政治考量,是对虚无缥缈、碎片抽象的“人”的再一次祛魅。“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将人民置于主体地位,将人民福祉作为衡量时空正义与否的标准。一是时间正义,人民主权观主张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人权保障的目标追求。政府通过完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扶幼等民生举措,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有充足的自由时间提升自我、幸福生活。二是空间正义,人民主权观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确保人人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还体现在妇女、儿童、老人、残障人、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取决于人的自由时间与发展空间是否得到切实保障。
概言之,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人权命题,不仅使中国人权道路从此具有清晰的战略指向,而且将人权思想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相融通,拓展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主体内涵。
(二)关键路径:基于发展人权观
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实践要求,也是充分实现人权的关键路径。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国逐渐摸索出一条“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的人权发展道路。依此而生的发展主义人权观,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规划了前进航向、描刻了行动轨迹。
历史证明,尊重和保障人权必须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走符合本国国情民意的人权发展道路。一方面,发展根植于本土实际。时间与空间的互动转换是递归的,绵延运动的时空场景无法全盘复制再现,因而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模式。生搬硬套、简单模仿的背后,隐匿着对人权时空观的误读与忽视。另一方面,现实问题需要发展化解。区别于循环史观与进步史观,中国人权实践是结构叙事与序列叙事的有机结合,激生出以发展促进和改善民生的发展人权观。从结构叙事看,客观现实的时空形态是不同社会时空的组合,表现为积累性、多样性、主宰性与矛盾性缠结的复合时空观。国际舆论场域的意识形态冲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与现实困顿之间的落差,本质上都是不同社会机制的时空竞争。从序列叙事看,社会发展被视作维持给定时空平衡、调节覆盖性法则转化的积极力量。以新质生产力为着力点的高质量发展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指向构建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格局。简言之,结构叙事与时间叙事的耦合,驱使时空格局中的弱者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向强者转换,从而保持社会时空系统内部的张力均衡。
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最大人权,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轮廓。就类别特征而言,发展权可分为作为手段的发展权与作为目的的发展权,前者以人的生存为先决条件,后者指向人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美好生活。就层阶次序而言,生存权、发展权与幸福生活权共筑起人权价值体系的权利框架。其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基底,在幸福目标的价值导向中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整体推进人权事业。就意象修辞而言,三者均是发展人权观的时空隐喻,必须借助时间与空间的经验感知加以理解。权利次序的隐喻表达受特定的社会历史情境所限,折射出发展人权观的“时空特性”。一是认识论层面,当代中国人权观关于人权与发展的认知超越了传统宪法理论中的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之意涵在于培育具有内生发展动力的社会公民,从而彰显和捍卫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与尊严,并以此区别于西方福利国家理论。二是方法论层面,以发展促人权强调突出发展权利的连带性质和补充性质。从解决超大规模人口的温饱问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实施乡村振兴奔向共同富裕,发展原则、发展思维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建设,发展理念的开放性也为新的权利生成提供了空间。是故,当代中国人权观因生存权、发展权与幸福生活权的体验叙事得以充盈。
统言之,当代中国人权观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发展促进和保护人权。结构叙事与序列叙事的耦合,催生出与国民民情相贴合的发展人权观。由生存权、发展权与幸福生活权构筑的价值体系,揭示了发展人权观的时空隐喻,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扩宽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时空内涵。
(三)功能保障:基于人权治理观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治理观发轫于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治理实践,主张将人权理念融入国家治理、全球治理之中。随着数智化、网络化的持续推进,传统的、均质的旧有时空观加速瓦解,全新的时空秩序正在徐徐展开。面对实践过程中的时空嬗变,人必须调整自己的意志与机能,重新建构现实世界的时空秩序。因此,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人权治理观,归根结底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功能设计,保障人权事业的平稳发展。
法治是人权治理最有效的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保障人权。人权与法治具有构成性关系,人权治理观把人权纳入国家治理的理念、制度和实践之中,将人权作为国家治理的优先价值与主要内容,以人权思维营造良法善治的社会环境。人权与法治的结合,既体现了世界各国法治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彰显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时代特色”。一是法理层面。维护“人的尊严”,不仅是国际人权宪章的价值共识,而且是人权法的普遍法理。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人权的义务主体,是以人权法理支撑国家权力正当性的宪治叙述。二是法律层面。国家通过部门法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环境权等各项权利,将人权理念导入各类法律文件,是人权法理规范化、具体化的真实写照。三是法治领域。中国的法治建设与人权事业交相辉映,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链条、全过程。质言之,描述性的人权治理观将人权保障作为国家治理的价值旨归,规范性的人权治理观融贯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
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是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的行动要求,更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题中之义。从时代主题看,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依然强劲。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将大国关系理解为征服与压迫,本质上是对时空系统自身弹性的歪曲,忽视了国际力量真诚相待、互利互惠的可能性。从时空表达看,发展中国家需要倾诉、批判的时间与空间,但旧有国际秩序并未给予其相应的可用于自由表达的时空环境。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不仅是为了保存、增加己身发展的时空容量,而且在于创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世界时空结构。从实际举措看,中国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有效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发展。中国先后批准或加入了30余项国际人权文书,其中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援助,多次参与安理会维和行动;与周边国家共建“一带一路”,主动同国际社会分享自身减贫经验;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多次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等决议案获得通过。可见,当代中国人权观致力于扩展时空存量,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
概言之,当代中国人权观通过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塑造公平正义的时空秩序,从而推进人的现代化。国家人权治理之重点是依法保障人权,将人权理念融入“法理—法律—法治”的三元互动。全球人权治理之目的在于创造公平正义的话语时空,破解国际人权领域的“治理赤字”,使中国成为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
归纳上述,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实践维度体现为人民主权观、发展人权观和人权治理观,三者关涉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政治立场、关键路径与功能保障,共同证成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合理性与合规范性。一方面,当代中国人权观因中国场域、中国经验与中国文化而具有合理性。三重实践观的形成伴随着中国人权建设的时空转换,深受中国历史文化与社会结构影响,借助惯习的反思能力作用于人权实践。另一方面,当代中国人权观通过社会实践获得集体承认,以此融入多重形态共存的国家法律体系。三重实践观将人权共识导入社会互动的基本规则体系,使人权理念与社群法秩序相结合,阐明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内部规范性。因此,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人权普遍性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生动诠释,是理论与实践、价值与规范的统一。
四、理论之维:建构性人权观的时空重塑
用理论思维进行知识生产,需要在总结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反思已有的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命题,赋予其新的思想内涵、时代内涵和文明内涵,从而搭建起新的学术体系。就建构性人权观而言,何以把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宝贵经验提升为学理性的中国理论,理论思维与人权事业的结合至关重要。从概念规定看,人权与时空相互建构,即时空建构了人权,人权亦建构了时空;从时代坐标看,人的存在因科技而被重新定义,绝对真理和权威被反复质疑,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多元、多维、多中心的复数思维;从文化考察看,中国人权话语不但不拒斥现代人权文明,而且是多元文明的组成部分。中国不应是被描摹、被观察的客体,而是与其他文化体并立的、自主的对话主体,有理由成为一种兼具世界性和本土性的价值、立场和方法。要言之,面对纷繁复杂的时空情境,当代中国人权观需要从认知、主体与方法三个方面重新建构人权理论,避免陷入“西方中心主义”与“自我东方化”的话语困境。
(一)认知重构:开放性人权观
保持思想认知的开放性是丰富当代中国人权观、增强中国人权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一个面向未来、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人权文明的精神硕果为其完善发展提供了不竭之源。
作为一种态度,开放性人权观以自信包容为主要内涵。从外交形象的生成原理来说,主权国家外交形象建构可以回归至“实力—身份—话语”三维分析框架,其中实力外交与大国身份指向以和平、宽容为气质的外交影响力与国际形象,话语传播指向跨越自塑和他塑鸿沟、超越极化思维的叙述主动权。从时空系统的因果关联来说,认知开放包括历史自信与空间包容。一方面,人权文化自信是开放性人权观的前提。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指导下,人权文化自信的对象性基础组成了一种“塔式结构”,其以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底,以近代中国革命文化和人权争鸣为中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统揽,三者形成聚合效应。另一方面,复线时空叙事是开放性人权观的标志。回溯人类历史,人类文明多样性从未被单一性所取代。宣称世界历史必将终止于自由民主制的“历史终结论”背后,是僵化的、激进的线性时空观。人类现代化历程已经证明,现代性并不会带来社会结构的“趋同”,相反,未来世界是一个包括西方现代性在内的多元文明共生共存的社会形态。因此,当代中国人权观必须以开放的姿态融入人类人权文明,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
在时间弹性增加、空间限制缩减的现代社会,人权认知的开放性指涉四对动态的时空关系。一是人权普遍性与文化特殊性。在道德话语中,根植于具体环境的厚实价值观比单薄价值观更为稳固,但也更难以达成共识。推动“还未通约”的人权观念向普遍共识迈进,需要不同群体相互承认并尊重对方的规范性能力,以坦率的心态进行广泛接触。同时,为了提高深层价值观争议的共识实效性,各方还应当针对特定语境综合调整策略手段、基础依据和凭借观念。二是全球化与本土化。时空普遍性与其他空间的耦合关系,使得基于地方历史、文化、习惯的人权观念逐渐向外辐射,形成人权的全球化。但是,人权最终要面对本土问题,人权话语除了言说人权规范与人权标准,更是一种可应用的资源及赋权手段。换言之,只有当人权支持并促进本土自定义尊严和美好生活诉求时,其说服力和解释力方能获得最大体现。三是中心和边缘。相较于“中心—半边缘—边缘”的差序划分,现代世界体系呈现出明显的“多中心”流动特征。边缘空间不再是经济权力的底层,而是蓬勃发展的交叉地带,孕育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四是过去、现在与未来。根据流速快慢,时间可以分为长时段、中时段和短时段三个层次,即地理时间、社会时间、事件时间。全景式、非匀速的时间观既关注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深层因素,也关注群体的周期变化和个体的纪实缩影,人权观念的开放程度在复合时空节奏中得以丈量。
简言之,作为一个开放的、发展的理论体系,当代中国人权观在认知上强调自信包容,在范畴上包括普遍人权和特殊人权、人权的全球化和本土化、中心区域和边缘区域、线性时间和复合时间四对时空关系。认知重构的意义在于打破陈旧的、封闭的思维范式,进而筑牢文化之本,增强思想定力。
(二)主体重构:合作性人权观
合作性人权观是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从人权概念看,人权具有防御与合作双重属性,后者与中国式现代化人权理论最相契合。从人权主体看,当代中国人权观秉承互利共赢的价值观,倡导多元主体在平等共享的基础上对话协商,以合作促进、保障人权。
在一个风险社会,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是多元主体免于身份恐惧、获取行动自由的发展之道。鲍曼(Bauman Z.)指出,现代社会的生存现实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高度的不确定性。不同群体的团结,为应对未知风险、保存自由个性搭建了“庇护所”。因此,由征服和改造定义的主客思维逐渐转向以平等和共享为意涵的合作思维。一是平等合作。根据社会关系,合作性人权观可以分化出两重伦理属性,即普遍超越的“意图伦理”和现实功利的“责任伦理”。作为哲学本体的意图伦理,源于契约关系的初次授权,强调普遍的、绝对的平等价值;作为道德规范的责任伦理,表现为宪法、法律的再次授权,强调形式与实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主体平等。二是共享合作。共享精神是兼性思维的体现,合作性人权观的兼性特征包括主体与话语两大元素。从兼性主体来说,共享指向多元共在、宽裕广博的阐释者,如公民、民族国家、公司法人等;从兼性话语来说,共享指向阐释内容的语义创生和语用实践,如具体人权的兼容陈述、商谈策略的兼化共识。质言之,尊重和保障人权既需要各方主体平等参与、共商合作,又需要以兼性思维共同交流人权理念、共同分享人权发展成果。
中国式现代化人权理论的主体重构包括国际合作、社会共治和人际和谐三个层面。首先,国际层面指涉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惠合作。当前,以发展为主题的国际合作呈现出主体多元化、目标多样化、机构多重化等特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的合作范式除了资金单向流转的“垂直范式”与资源双向传导的“水平范式”,正在形成知识多向互补的“交互范式”,国际发展共同性的增加使得独立自主、普惠共赢的国际合作成为可能。其次,国内层面指涉国家公权力与社会公权力的共治合作。就国家而言,人之潜在、必然、持久的脆弱性附着于现实历史的各种境况,更平等的分配体制和更稳健的人权保障需要一个更加作为、更加负责的积极国家。就社会而言,市民权利和政治国家的二分结构难以适应社会变迁产生的,具有事实性、公共性和支配性的私主体权力,人权的防御功能不仅在于制止国家公权力对公民自由的侵犯,还包括防止社会公权力对基本权利的侵害。换言之,人权合作既是公民和国家的相互承认,也是个人权利、社会公权力和国家公权力的三元联动。最后,人际层面指涉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合作。从个体人权到集体人权,命运共同体建立在人人享有普遍的、不受他人干涉的尊严和自由之上,人权实现离不开每一个“现实的人”的和谐共处。
概言之,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主体重构可以析分出平等合作和共享合作双重意涵,归整出国家合作、社会共治和人际和谐三重面相,倡导以兼性思维容纳多元参与者,促进多层次、多领域、多方面的人权合作。
(三)方法重构:适切性人权观
适切性人权观,指称的是以实践基因和发展维度为理论特征的实践主义人权观。“中国的连续性从无断裂,其关键之存在论理由是,中国是一个以‘变在’(becoming)为方法论的文明,而不是一个固守其‘存在’(being)本质的文明。”面对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旧邦新命”,当代中国人权观必须将人权命题与时代主题相结合,建构符合中国具体实际的、符合人民美好期望的人权理论。
以变而在是一种自我革新、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适切性人权观的核心在于推动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其一,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时代化是适切性时空观之要旨。就价值诠释而言,适切性人权观兼顾表意与表达,将创作者原意置于优先地位,追求意义理解的还原同一。就文化创新而言,人民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因此,时空意义上的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具有普遍性的人权理念。适用、释明当代中国人权观时,也必须回归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其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中国化是适切性时空观之主旨。何以中国化,既要“以中国作为方法”,把中国和西方都视为世界的构成要素之一,从中国自身认识中国;又要“以世界作为方法”,以世界为标准、榜样来斟酌中国现时目标的到达程度,二者缺一不可。一方面,要“在自己的时间、空间内拥有充实的自我”,摒弃以往仰视或俯视异质人权文明的自卑自傲心理,平视、正视中国人权文明固有的、内生的前现代因素。另一方面,要重置社会结构的时间性,根据社会实践的辩证运动与生产方式的客观情况,灵活协调中国人权建设中的制度、文化、历史、政策等结构要素。简言之,人权理论的时代化与中国化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方法内核。
从适切性人权观看,人权本土化之路径探赜涉及人权发展的时空建构。压缩语境下的中国人权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两种方法,即时空的宏观延伸和时空的微观拓展。一是宏观层面的理论延伸,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当代中国人权观向上可以触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权因子与近代以来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宝贵经验,向外可以接触异质文明的人权理论与实践,包括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与人权发展模式,向内可以汲取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养分。时空延伸不仅给现存时空带来了信息增量,而且为扩大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影响力、构筑中国式现代化人权理论奠定了基础。二是微观层面的治理拓展,侧重于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个案人权保障。从微观时间看,当代中国时间观出现了以马克思主义现代时间观为主体,传统时间观和后现代时间观随之共存的时间并置现象。从微观空间看,空间的折叠化、虚拟化使得公共领域的边界渐趋模糊,虚拟场域与现实场域相互渗透。人权治理既要关注数字空间中个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又要为个人的生活叙事、公意表达开辟新环境、创设新契机。总之,理论延伸和治理拓展不仅有助于缓和紧张、局促的压缩时空,而且为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本土应用开创了新局面。
要言之,适切性人权观是动态时空所建构的、因时地而制宜的人权方法论,具有中国化、时代化两个视角,聚焦时空系统宏观延伸和微观拓展。顺时而变是中国人权文明生生不息的源泉所在,人权的本土化并非故步自封,而是实事求是、与时偕行。
归纳上述,从中国人权实践上升至中国式现代化人权理论,当代中国人权观需要保持认知的开放性、主体的合作性与方法的适切性,以此重塑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时空情境。就抽象范畴而言,时空建构下的人权理论具有自信包容、平等共享和与时俱进三重内涵。人权文化自信和广博宽容的思维方式增强了人权交流的理论定力,平等价值和团结精神厚植了人权建设的理论合力,时代视角和中国视角的加入增进了当代中国人权观的理论活力。
代结语:
当代中国人权观“四位一体”维度的体系构造
综上,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中国人权文明的思想核心,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中国人权事业、中国人权保障实践与中国式现代化人权理论的价值提炼。时空建构下的当代中国人权观,在学理上可以归纳出世界维度、历史维度、实践维度和理论维度四重面相,形成“四位一体”的逻辑构造。这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点。
其一,“以世界为方法”,世界维度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共时性延伸,向外触及异质多元的人类人权文明,为历史维度、实践维度、理论维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其二,“以中国为方法”,“历史—实践—理论”的复合叙事为当代中国人权观注入了不竭的动力之源。其中,实践维度是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元视角”,历史维度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历时性延展,理论维度是中国人权保障实践的凝练与升华,三者相辅相成。
其三,在时空建构下,“以世界为方法”的世界维度,为“以中国为方法”的“历史—实践—理论”维度提供了参考视角;后者则为前者构塑了人类人权文明之下的当代中国人权观范式。二者为互补与互构关系。因此,通过对时空系统的外部观察与内部反思,以上四重维度,可以重构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价值内核与规范范式。
笔者把时空视域下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四重机理及其体系构造,以表格归纳如下(见表格1)。

如该表格所示,经过我们研究发现,就具象构造而言,我们可以将时空建构下的当代中国人权观,提炼并涵括为四对关系、三个层面、两种方法,即普遍人权和特殊人权、人权的全球化和本土化、中心区域和边缘区域、线性时间和复合时间等四对时空关系,国家合作,社会共治,人际和谐三个层面,宏观延伸和微观拓展两种方法。其中,普遍性与特殊性、全球化与本土化、防御权与合作权、理论延伸与治理拓展整合于当代中国人权观,为推进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构建人权学自主知识体系擘画了学理蓝图。当代中国人权观由复合时空建构,主要指向延伸、压缩、转换和重塑四种时空运动,分别呈现出共时特殊性、历时普遍性、历时特殊性和共时普遍性等四重特征。
从内容层次看,当代中国人权观意蕴深厚、层次分明。一是作为人类人权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观念和载体上倡导以关系理性为内核全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二是作为“两个结合”的时代转化,在历时面相上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整合近现代人权事业发展的复杂语境,在共时面相上深刻总结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宝贵经验,科学概括当代中国人权实践的历史性成就。三是作为人权实践上升至人权理论的关键环节,在认知上倡导开放的而非封闭的,在主体上强调合作的而非对抗的,在方法上坚持时新的而非守旧的。
从逻辑推理看,当代中国人权观严格遵循马克思“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路径,是抽象普遍性与具体普遍性的统一。一方面,从人权文明、人权道路、人权事业与人权文化中提炼出时空建构的共时特殊性、历史普遍性、历时特殊性和共时普遍性,进而凝结至当代中国人权观这一概念,体现出从一般特殊性到抽象普遍性再到具体普遍性的方法应用。另一方面,相对于普世主义人权观的单一性、超验性和虚无性,当代中国人权观指涉自信包容、平等共享、与时俱进的人权价值观,是具体普遍性的生动演绎,为差异共生的人权秩序提供了现实的、可适用的、非同质化的“交叠共识”。
本文的结论是: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一个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人权世界观,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中国化、时代化。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具体普遍性在文明对话、文化创新、实践探索中不断充实、不断凝练,拓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