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盛邦陈巧莹律师连任华为公司广东地区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5-06-29
作者: 法制盛邦
近日,华为公司与我所陈巧莹律师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连续第五年聘任陈巧莹律师为其在广东地区的法律顾问,本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时间长达4年,期限至2019年4月。
华为公司全称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www.huawei.com),是一家创立于1987年、总部位于深圳市的民营科技公司。华为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手机供应商。华为围绕客户的需求持续创新,与合作伙伴开放合作,在电信网络、企业网络、消费者和云计算等领域构筑了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优势。华为致力于为电信运营商、企业和消费者等提供有竞争力的 ICT 解决方案和服务,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目前,华为的电信网络设备、IT设备和解决方案以及智能终端已经应用于17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2014年8月18日公布的2014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榜单中,华为名列第四。2014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华为排行全球285位,连续第5年资产进入世界500强企业,是唯一一家未通过上市融资资产却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2014年10月9日发布“最佳全球品牌”排行榜中,华为排名第94位,这是首次有中国企业登上这一榜单。自2015年3月,华为手机在中国市场上首次连续2月在销量上超过苹果、三星等跨国品牌。
据悉,我所陈巧莹律师担任华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期间,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华为公司的认可,特别是陈巧莹律师以人为本、以客户的利益为本的职业道德,受到华为公司的高度赞赏。此次法律顾问合同的续签,表明了华为公司对陈巧莹律师上一期法律顾问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我们希望双方能将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下去,也相信双方必将在此次合作中实现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