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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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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得不知的20条用工铁律!
企业从成立到发展再到成熟,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诸如用工、纳税、运营等等都环绕在法律的架构内。与此同时,法制的进步,也使得劳方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在用工的同时,不得不熟知以下20条用工铁律。
企业从成立到发展再到成熟,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诸如用工、纳税、运营等等都环绕在法律的架构内。与此同时,法制的进步,也使得劳方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在用工的同时,不得不熟知以下20条用工铁律。
1、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须要经过民主和公示程序,并应取得员工的书面认可。
3、用人单位不得单独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否则视为签订一则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如下情况,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都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从2008年起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8、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已经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其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已包含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进行抗辩是无效的。
9、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否则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购买五险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10、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11、劳动合同的截止日期遇到员工三期或工伤期时,期限顺延至相关情况消失之时。
12、试用期员工只需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即可,正式劳动合同期的员工只需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即可。
1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4、对于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调休且不支付加班费,但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平日加班,则不可以安排调休,只可以支付加班费。
1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6、员工累计工作不满一年的,年休假可以按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员工累计工作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
17、用人单位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18、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且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0、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依照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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