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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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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盛邦学术|刘志强:论工商业的人权义务与人权责任体系互构


编者按

法学界现有的学术成果集中于工商业规范领域的法条研究,尚未解释清楚工商企业为何要承担人权责任的法理,也没有对《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 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三个支柱间的人权法理进行关联分析, 甚至有文章将国家人权义务与企业人权责任混为一谈。

有鉴于此,法制盛邦兼职律师刘志强教授等近期在《人权研究刊》(季刊)2024年第4期发表的《论工商业的人权义务与人权责任体系互构》一文,廓清了国家人权义务与企业人权责任概念间的区别,揭示工商企业承担人权责任的法理逻辑,并在《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 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三个支柱框架内建构一个内容上互构、逻辑上互嵌、体系上互济的工商业的人权义务与人权责任理论体系。因此,在如今中国企业出海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刘志强教授的文章,对本所律师担任工商企业顾问和指导工商企业尽到人权尽责,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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